關於實習備案有關事項的通知》
川法協[2008]23號
(四)、申請實習註冊,受理實習生申請的律師事務所應當向所在地市州律師協會提交下列材料:
1、《四川省律師登記表》壹式三份;
2、《四川省申請律師實習申請表》壹式三份;
3、《四川省申請律師實習協議書》壹式三份;
4、律師事務所出具的《實習鑒定書》壹式三份;
5.實習生的居民身份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或律師資格證書、學歷證書復印件三份;
6、外地戶籍實習生申請實習時應提交公安機關簽發的居住證或暫住證復印件三份;
7.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同意辭去原職務的正式批文三份或解除勞動關系協議、人事代理合同壹份,證明本人可以全職從事法律職業;
8.實習生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未受過刑事處罰的證明原件;
9.實習生近期壹寸免冠彩色照片兩張;
10.擬兼職從事律師工作的人員申請實習的,除提交前款規定的相關材料外,還應當提交其所在高等院校法學院(系)、法學研究單位出具的工作證復印件和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其兼職實習的證明原件。
需要上述材料復印件的,應當統壹復印在A4紙上,原件由律師事務所核對,並由核對人簽字並加蓋律師事務所公章,註明“復印件與原件核對無誤”字樣。同時,原件必須提交市州律師協會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