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被占用後,可以參考以下解決辦法:向上級政府有關部門反映,他的情況違反了土地管理法,屬於非法占用土地。國家保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的糾紛,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解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非法占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可以沒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可以並處罰款。對非法占地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