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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仲樂的工作經歷

1990年7月——1992年2月,北京大學法律系任教;

1993年2月——1993年7月北京市昌平縣東小口鄉社會教育;

1993年9月——165438+10月,日本名古屋大學法學院進修訪問;

1994年5月——165438+10月,日本愛知大學法學院合作研究;

1996年3月至4月,受國務院邀請,作為中國教育部首批“國際訪問者計劃”訪問學者訪問美國。

1998參加臺灣省政治大學舉辦的第二屆海峽兩岸行政法研討會,並做相關發言。

2000年9月-2006年9月5438+0,美國富布賴特項目高級訪問學者訪問美國;

2002年9月265438日至9月27日,作為中國代表團法律顧問出席開發計劃署/人口基金執行局2002年第二屆常會;

2002年6月5438+2月,應日本九州大學邀請,參加由日本文部科學省和日本學術振興會聯合舉辦的“亞洲:開放的社會與法律”國際學術研討會,並作主旨演講。

2004年,參加在韓國首爾舉行的第六屆“東亞行政法研討會”。

2006年5月,參加臺灣省政治大學舉辦的“海峽兩岸人身權利保護研討會”並發表主題演講。

2006年6月,參加臺灣中央研究院法學研究所舉辦的“海峽兩岸四地法律制度比較研究研討會”,並作專題學術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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