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嚴控的時候,國家政府規定所有藥店必須把治療發燒的藥摘下來,因為在這個關鍵時刻,如果真的有人因為普通感冒發燒,應該先去醫院排除是否疑似感染病毒,然後接受正確的治療。如果此時有人貿然服用退燒藥,極有可能掩蓋了新冠肺炎的癥狀,可能會延誤病情,在感染期無法隔離。有可能對妳的家人和周圍環境對別人造成威脅。如果妳的病對他人造成傷害,甚至對社會治安造成威脅,妳需要承擔法律責任,被追究刑事責任。
在平時。人有感冒、咳嗽、發熱、乏力等常見癥狀,用普通感冒藥就能緩解。但是,在這個特殊時期,每個公民都有這樣的責任和義務。除了預防自身的安全問題,還要註意監督他人,停止向他人傳播,抑制病毒擴散,這才是消滅新型冠狀病毒的首要問題。
要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在已經感染冠狀病毒的患者中,我們多次發現自我用藥出現癥狀而不報告。最後,沒有隔離甚至傳染給他人的病例。要吸取教訓,嚴格抵制自我藥療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