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張文泓呼籲,如果他發燒了,就不要自己吃藥。發燒了自己吃藥可能會有什麽後果?

張文泓呼籲,如果他發燒了,就不要自己吃藥。發燒了自己吃藥可能會有什麽後果?

在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爆發的那壹年。我們每個人都盡力配合社區政府和國家的領導。無論是隔離在家,還是每天下班定時量體溫,大家都在為抗戰疫情出壹份力。在壹起最嚴重的階段,也是我們需要集中精力,社會各方面管理制度不能放松的階段。除了控制人們的活動,盡量不要去疫情高風險的地區。首先我們要排除是否有符合冠狀病毒癥狀的人,最明顯的就是發燒和咳嗽。體溫異常是最需要人們關註的癥狀。

在這個嚴控的時候,國家政府規定所有藥店必須把治療發燒的藥摘下來,因為在這個關鍵時刻,如果真的有人因為普通感冒發燒,應該先去醫院排除是否疑似感染病毒,然後接受正確的治療。如果此時有人貿然服用退燒藥,極有可能掩蓋了新冠肺炎的癥狀,可能會延誤病情,在感染期無法隔離。有可能對妳的家人和周圍環境對別人造成威脅。如果妳的病對他人造成傷害,甚至對社會治安造成威脅,妳需要承擔法律責任,被追究刑事責任。

在平時。人有感冒、咳嗽、發熱、乏力等常見癥狀,用普通感冒藥就能緩解。但是,在這個特殊時期,每個公民都有這樣的責任和義務。除了預防自身的安全問題,還要註意監督他人,停止向他人傳播,抑制病毒擴散,這才是消滅新型冠狀病毒的首要問題。

要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在已經感染冠狀病毒的患者中,我們多次發現自我用藥出現癥狀而不報告。最後,沒有隔離甚至傳染給他人的病例。要吸取教訓,嚴格抵制自我藥療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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