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事情的名稱
居民身份證發放
二、設定行政審批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法
三、行政審批的數量和方式
審批次數不限,申請方式是直接向本機關申請。
四、行政審批條件(前置條件)
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中國公民,應當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動詞 (verb的縮寫)申請材料
1,戶口簿
2.居民身份證(換發身份證提供)
3、符合公安部標準的申請人近期數碼照片檔案。
不及物動詞申請表
沒有
七。行政審批程序
第壹步:持相關證件到新都區公安局辦證中心照片室領取身份證照片;
第二步:窗口民警現場補齊材料,符合法定形式;不符合驗收條件的,應當當場退回。
八、行政審批時限
辦理時限:居民身份證40天內取證,臨時身份證24小時(節假日順延)。
法定時限:居民身份證取證60天,臨時身份證3天。
九、行政審批收費項目及依據
新身份證及補領費每張20元;居民身份證補領費用,每證40元。批準文號:發改價格[2003]2322號
臨時居民身份證,每卡10元,國家計委、公安部批準文號[1997] 1485。
十、行政審批年審或年檢。
沒有年檢,也沒有年檢
XI。事項類別(行政許可事項、非行政許可事項、便民服務事項)
非行政許可事項
十二、事項類型(即辦公室、承諾、申報、代理、並聯審批)
直接工作
13.目前在中心辦理嗎?
是
十四、是否進行網上預審?
不
經辦機構:
新都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
法律依據:
1.居民身份證法
地址:新都金都路127,電話:83950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