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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寧市公證處工作時間

長寧公證處工作時間為周壹至周五8: 30-17: 00,周六9: 00-16: 30。

公證處的職責如下:

1.辦理公證事務,出具公證書。如通過合同、收養、遺囑等法律行為進行公證,公證學歷、出生、親屬關系等具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行的效力,辦理證據保全和備案公證等。;

2.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公證法律服務除辦理公證事務外,還包括解答法律咨詢、代當事人撰寫法律文書、代當事人保管遺囑、文件等貴重物品、清點、查封遺產、調解公證事項糾紛、應邀參加當事人之間的談判及其他經濟活動、回訪監督、提出公證建議、擔任法律顧問、辦理與公證有關的法律手續等。

3、對社會活動實施法律監督。如招標、拍賣、面向社會的各種有獎活動、社會評選活動、社會競賽、商品抽檢、股份公司創立大會、公司股東會等與公眾或社會經濟生活密切相關的社會活動,維護正常的經濟秩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四條。

中國公證協會在全國範圍內設立,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地方公證協會。中國公證協會和地方公證協會是社會團體和法人。中國公證協會章程由會員代表大會制定,並報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備案。

公證協會是公證行業的自律組織,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監督公證機構和公證員的執業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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