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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終止招標重新招標的法律依據是什麽?

經評審,評標委員會認為所有投標都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可以否決所有投標。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所有投標被否決的,招標人應當依照本法重新招標。

安排消防招標網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相關內容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投標人是響應招標、參與投標競爭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科研項目,允許個人參加投標的,本法對投標人的規定適用於投標的個人。

第二十六條投標人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國家有關規定對投標人資格有規定或者招標文件對投標人資格有規定的,投標人應當符合規定的資格條件。

第二十七條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投標文件應對招標文件中提出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

招標項目屬於施工的,招標文件的內容應當包括擬用於完成招標項目的簡歷、業績和機械設備。

第二十八條投標人應當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送達投標地點。招標人收到招標文件後,應當簽收保存,不得開啟。投標人少於三個的,招標人應當依照本法重新招標。

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後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應當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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