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方承擔賠償責任,關聯公司承擔連帶責任。特殊情況下,用人單位也可以承擔連帶責任。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義務人應當賠償因誤工減少的醫療費用和收入等全部費用,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夥食補助費和必要的營養費。
在工地上工作受傷,農業合作社報銷嗎?
不報銷。在工地上工作造成的傷害在工傷保險範圍內,新農合不報銷。同時,職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帶薪停職期間,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相關的準備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意外傷害;
2.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履行職責受到暴力和其他事故傷害的;
3.患有職業病的;
4.外出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負傷或者下落不明的;
5.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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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義務人還應當賠償因日常生活需要增加而支出的必要費用和因喪失勞動能力而造成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和繼續治療實際支出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和後續治療費。
問:簡述戰時中立的概念及其與永久中立的區別。
戰時中立是指非交戰方在戰爭期間保持的不偏不倚的立場或態度。任何非交戰國都有權在交戰國中單方面宣布中立,任何壹方參戰都不會成為戰時中立國。這是國家的權利,除非這種權利受到國際條約(如軍事同盟條約)義務的限制。戰時中立只適用於戰時,戰爭結束,戰時中立也結束。此外,任何非交戰國都沒有保持中立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