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讓妻子去法院做離婚調解,女方不去,因為不想離婚。女方當月查檔案時發現,她已經和已婚伴侶離婚,離婚調解書上已經簽了她的名字。因為女方是在不知情、莫名其妙的情況下離婚的,所以馬上回應說對方找人冒充自己了。
女子去法院投訴,得到的回應是不承認她戴口罩。經核實,發現有冒名頂替者。該女子認為負責此案的法官親自見過她,但在冒名頂替者出現時法官並未發現任何異常,也沒有核實我是否糊塗。
冒名頂替者戴口罩,手機顯示身份證照片。雖然戴口罩容易出錯,但核實身份的程序都與摘下口罩、確認身份證原件有關。因此,法官態度不嚴謹,存在過錯,法官已被調離崗位。
方式已違規跟進,女方離婚案件原離婚調解書已再審,涉案替代物因違反法律已被司法羈押。冒名頂替屬於訴訟欺詐,擾亂訴訟秩序。有人冒充結婚對象去辦離婚是不可取的,別人去辦離婚結論也是不可取的。
因為被頂替的人假裝離婚,法官把關不嚴,沒有當庭核對原身份。有人對此有爭議,但不可否認,在法庭上冒名頂替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此事發生後,有網友疑惑,法院查當事人身份很可笑。
平時坐公交過安檢要摘下口罩,開銀行卡和手機號卡要人臉識別驗證身份確認身份證原件。即使法院沒有人臉識別系統識別當事人身份,也要看對方是否帶了當事人的身份證原件,仔細核對是否與身份證原件為同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