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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的個人榮譽

1.1991 12.30被四川省教委授予“中國有突出貢獻的博士、碩士學位獲得者”稱號。

2.1992年9月26日,被四川省委宣傳部、省教委、團市委、省教育工會、省學聯聯合授予“四川省高校十佳青年教師”榮譽。

3.1998當選為重慶市第壹屆青年聯合會委員。

4.2001 9月受聘為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律顧問(2004年9月改任福建省人民政府顧問)。

5.2001年11月當選為中國法學會商法研究會常務理事。

6.5438年6月+2002年2月,獲得第三屆中國傑出中青年法學家提名獎。

7.2003年7月被任命為重慶市第壹中級法院法律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

8.2003年6月當選為中國法學會第五屆理事會理事。

9.5438年6月+2003年2月被聘為重慶市人大常委會立法專家咨詢委員會專家。

10.2004年5月當選為中國仲裁法學會常務理事。

11.2004年8月6日,16當選為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12.2004 12.2004獲“第四屆中國傑出中青年法學家提名獎”(中國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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