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992年9月26日,被四川省委宣傳部、省教委、團市委、省教育工會、省學聯聯合授予“四川省高校十佳青年教師”榮譽。
3.1998當選為重慶市第壹屆青年聯合會委員。
4.2001 9月受聘為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律顧問(2004年9月改任福建省人民政府顧問)。
5.2001年11月當選為中國法學會商法研究會常務理事。
6.5438年6月+2002年2月,獲得第三屆中國傑出中青年法學家提名獎。
7.2003年7月被任命為重慶市第壹中級法院法律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
8.2003年6月當選為中國法學會第五屆理事會理事。
9.5438年6月+2003年2月被聘為重慶市人大常委會立法專家咨詢委員會專家。
10.2004年5月當選為中國仲裁法學會常務理事。
11.2004年8月6日,16當選為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12.2004 12.2004獲“第四屆中國傑出中青年法學家提名獎”(中國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