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浙江省外來務工人員子女高考政策研究

浙江省外來務工人員子女高考政策研究

法律解析: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省教育廳等四部門的通知》(浙政辦發[2065 438+02]160號)規定的條件,符合壹般報名條件的外省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均可報名。

法律依據:2021浙江省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高考報名政策壹、報名條件

(壹)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我省戶籍人員,均有報名資格: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中畢業或同等學歷;

3.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二)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省教育廳等四部門的通知》(浙政辦[2012]160號)規定條件並符合(壹)規定條件的外省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符合報名條件。流動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和“流出地”都不得同時報名參加高考。

隨遷子女可報考我省普通院校和軍隊院校(軍隊院校地方計劃除外),但不能報考公安院校、浙江警察職業學院、北京電子科技學院等需要政審或按戶籍定向招生的院校(專業)。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 上一篇:在京東買的東西沒收到怎麽辦?COM?
  • 下一篇:中國男籃被黎巴嫩人淘汰。這個遊戲會給我們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