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證券的基本特征:
(1)證券是產權證書;
(2)證券是可流通的權利憑證;
(3)證券是收益權憑證;
(4)證券是有風險的權利證書。
2.證券分類:
(1)按性質分為三類:證據證券、憑證證券、有價證券;
(2)根據能否給用戶帶來收益,分為有價證券和無價證券兩大類;
(3)根據證券所包含的內容,分為貨幣證券、資本證券和商品證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十條公開發行證券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並依法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批準;未經依法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公開發行證券。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為公開發行: (壹)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證券;(二)向累計超過200人的特定對象發行證券;(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發行行為。非公開發行證券不得以廣告、公開勸導或者變相宣傳的方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