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刑事訴訟中,證人作偽證的,構成偽證罪,構成偽證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幹規定》第七十八條第二款,證人故意作虛假陳述,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以暴力、威脅、賄賂等手段阻止證人作證,或者在證人作證後以侮辱、誹謗、誣陷、恐嚇、毆打等手段打擊報復證人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情節,依照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壹條的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壹條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或者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五條* * *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鑒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員故意對與案件重要的情況作虛假的證明、鑒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