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月份入學考試,第壹個是法律碩士(非法學)有四科:政治(100)、外語(100)實行全國統考,專業基礎課(150)、綜合課(150)第二個是法律碩士(法)考試也有四科:具體內容與法律碩士(非法學)相同。第壹種,對於本科違規的考生,入學後可以脫產學習,也可以非脫產學習。第二種是針對法學專業的考生,入學後會全日制學習。這兩種都需要參加壹月份的全國統考。畢業即可獲得研究生畢業證和碩士學位證書。
2.10月份在職攻讀法律碩士,招生對象為法律實務部門具有法律或非法律專業本科學歷、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在職人員;考試科目有四門:政治由各校提出,外語、專業基礎課、綜合課實行全國聯考。畢業時只能拿到碩士學位證書,沒有研究生畢業證。非全日制學習,考試科目和壹月份不壹樣。
3.5月,同等學力申碩相關法律專業先報名專業課,再參加全國統考。考試科目為外語和專業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