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鄭州市金水區離婚證位置

鄭州市金水區離婚證位置

金水區民政局離婚登記地點:金水區民政局遷至宏達路與普慶路交叉口南50米東金水區公共衛生服務大樓1樓。鄭州市金水區民政局周壹至周五上午8: 30至11: 30工作,下午15: 00至17: 30工作,周六日休息。結婚登記的時間是法定工作日的上午8: 30。

12:00。

金水區民政局結婚申請條件:

1.雙方至少有壹人在此區域註冊;

2.雙方都達到了法定結婚年齡。

金水區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需要的材料:雙方戶口簿、雙方身份證、雙方提交的三張兩寸合影照片(藍色或紅色背景)。

各地婚姻登記處都辦理離婚證。離婚登記的程序:

1,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2、婚姻登記員核對相應的證件和證明材料;

3.婚姻登記員向雙方解釋登記離婚的條件;

4.婚姻登記員詢問雙方的離婚意願和離婚協議的內容。

婚姻登記處按以下步驟發放離婚證。

1.重新核實雙方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向;

2.婚姻登記員在領取離婚證後告知其雙方的法律關系、與子女的關系及各自的義務;

3、在《離婚登記表》上簽名或按手印。本欄目必須由當事人自行辦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4.註銷雙方結婚證,出具離婚證;

5.宣布解除夫妻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七十六條夫妻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

  • 上一篇:珍愛生命,呵護安全,圖片、稿件、生活稿件。
  • 下一篇:知識產權的基本特征是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