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的概念和特征是什麽?知識產權是指人們對智力創造和工商標誌依法享有的權利,包括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和商業秘密權、植物新品種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地理標誌權等知識產權。知識產權作為知識產品所有權人依法承認的民事權利,具有以下特征:1。權利客體是無形財產。知識產權的客體不是有形的,而是知識、信息等抽象的東西。2.權利是地域性的。知識產權的地域性是指依據壹國法律認定和保護的知識產權只能在該國發生法律效力,而不具有域外效力。要獲得知識產權的域外效力,只需依靠版權的國際公約或雙邊協議;專利權和商標權必須經過他國行政機關的確認,才具有法律效力。3.權利是暫時的。知識產權有壹定的有效期,不可能永遠有效。知識產權在法律規定的有效期內受到保護。法定期限過後,相關的智力成果將不再是受保護的客體,而是成為社會的共同財富,供人們自由使用。如果您需要法律幫助,歡迎讀者到網上進行法律咨詢,網上的專業律師團隊會及時解答您的疑問,讓您及時維護自己的權益。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 * *和國法》第壹百二十三條,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是權利人對下列客體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 (壹)作品;(二)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商標;(四)地理標誌;(五)商業秘密;(六)集成電路的布圖設計;(七)植物新品種;(八)法律規定的其他客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