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可以不參加誠信考核嗎?

可以不參加誠信考核嗎?

法律分析:目前沒有後果。目前這種誠信考核的方法在全國試行,但部分省市還沒有實行。交通部的相關法律法規也沒有相關的處罰規定。如果被交管查了,妳說沒有審。如果他們懲罰妳,看看。他們不會因為妳不正直而懲罰妳。此外,地方法規也不壹致。證到期了運管處可能不配合,也不好解釋證還沒到期。

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八條機動車駕駛人在壹個記分周期內累計記分達到12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實施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後,車管所應當在二十日內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的考試。考試合格的,分數清零,機動車駕駛證交回;考試不合格者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或者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宣布停止使用其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人兩次達到12分或者壹個記分周期內累計記分超過24分的,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後10日內在車管所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參加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應當參加其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許可駕駛種類的考試。

  • 上一篇:政府購買的服務有哪些?
  • 下一篇:指紋和dna鑒定有法律約束力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