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執行總代理的權限範圍是什麽?

執行總代理的權限範圍是什麽?

法律解析:壹般代理權限的行使,又稱代理權範圍,是指代理人表示意思和接受意思的範圍,其效力及於被代理人。代理權是行為的權利,在此基礎上行為的效力直接屬於委托人。代理權不是壹種民事權利,而是壹種權限、資格或法律地位。代理人應當在代理權限內代理。只有代理人在代理權限範圍內進行的民事活動,才能視為被代理人的行為,被代理人應當承擔代理行為的法律後果。

代理權可分為法定代理權和委托代理權。就取得方式而言,法定代理權和委托代理權是不同的:

壹、取得合法代理權

代理權的取得是因為法律規定的法律事實。這壹事實可以是《民法通則》規定的親屬或其他合格的自然人或社會組織,也可以由有指定權的機關選定或在合格的人之間發生爭議時由法院判決指定。

二、收購委托書

取得委托書的基礎是被代理人的授權行為。授權很重要。重大事務的授權應采用書面形式。書面授權即簽署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應記載代理人姓名、代理事項、代理權限和期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六十四條。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職責,給被代理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被代理人合法權益的,代理人與相對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 上一篇:老人闖紅燈死了需要多少錢?
  • 下一篇:法官如何通過考試?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