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送達是指公安、司法機關指派法警將訴訟文書直接送達受送達人的行為。受送達人不在的,可以送交與其同住的成年家屬簽收。受送達人委托訴訟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簽收。受送達人向人民法院指定代理人的,應當有收件人簽收。受送達人的成年家屬、訴訟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簽收的日期為送達日期。按照法律規定,所有訴訟文書都是直接送達的。
人民法院制作的法律文書需要送達當事人的,可以直接送達。當事人拒絕接受的,可以留置送達。送達是司法機關、執行機關、仲裁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方式,向當事人或者其他訴訟參與人送達訴訟文書或者法律文書的壹種訴訟行為。
綜上所述,在民事訴訟的直接送達中,要特別註意離婚案件訴訟文書的送達。如果收件人不在,家裏只有對方,沒有其他成年家屬。在這種情況下,由家屬簽字是不合適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八十五條
直接送達訴訟文書應當直接送達受送達人。如果受送達人是公民,我不會交給他的成年家屬簽收;受送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由該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或者組織的負責人簽收;受送達人有訴訟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簽收;受送達人向人民法院指定代理人的,應當送交代理人簽收。送達日期為受送達人的成年家屬、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負責接收、訴訟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簽收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