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欠辦不是國企內設部門,而是地方政府“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設立的日常辦事機構,即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壹般設在住建局,部分地區設在人社局。
清算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債務結算數據的統計、收集、整理和上報;
2.制定工作計劃,建立工作臺賬;
3、指導、監督和協調工作;
4、及時受理和調查各類投訴。
債務結算辦公室可以幫助農民工討錢。債務清算辦公室是專門處理政府部門或第三方機構欠款的機構。是臨時性的,主要針對年底拖欠工資嚴重的地區設置。債務清算辦公室的職責包括債務清算數據的統計、收集、整理和報告;制定工作計劃,建立工作臺帳等。
建設局職責的調整
(1)、將原建設部的職責並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②取消已由國務院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取消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個人執業資格行政審批審批事項。
④將指導城市客運的職責劃給交通運輸部。
(五)、城市管理的具體職責交給城市人民政府,並由城市人民政府確定市政公用事業、綠化、供水、節水、排水、汙水處理、城市客運、市政設施、園林、市容、環衛和建築檔案管理制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