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
第八條有對外貿易法第十七條規定情形之壹的貨物,禁止進口。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進口的,依照其規定。禁止進口的貨物目錄由國務院外經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調整並公布。
第九條禁止進口的貨物不得進口。
第三十三條有對外貿易法第十七條規定情形之壹的貨物,禁止出口。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出口的,依照其規定。禁止出口的貨物目錄由國務院外經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調整並公布。
第三十四條屬於禁止出口的貨物,不得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