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工不應該簽訂勞動合同,而是勞動合同,即妳在暑假期間,向用人單位輸出勞務1-3個月,用人單位將根據妳付出的勞動支付合理合法的報酬,這是壹種勞動關系。試用期的支付、社保、工傷事故的處理不按照《勞動合同法》執行。
利用暑期打工保護學生權益的途徑:
1.根據《關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幹問題的意見》,學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儉學不視為就業,不需要簽訂勞動合同。暑期學生打工提供兼職勞務,屬於勞動關系,不受《勞動合同法》保護。
2.打暑期工的學生應該維護自己的權利。暑期打工前,他們首先要了解工作單位是否合法正規,還要了解相關法律法規,做好應急準備,學會鑒別。工作前與單位協商後訂立合同,通過合同固定權利義務。口頭協議不能被承認。
3.壹旦發生意外,不要輕舉妄動,學會冷靜處理,用正確的方式解決問題,包括向政府部門和老師求助,必要時向律師尋求法律援助,學會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4.當學生認為自己的勞動權益受到侵害時,應向勞動監察機構投訴,投訴時填寫投訴表,並提交相關材料: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和證明曾在本公司工作過的材料,如合同、工卡、工作服、有公司簽字蓋章的用工單等。勞動監察機構經過調查了解,在雙方沒有直接書面證據,單位不承認學生在那裏工作的情況下,會進行勞動仲裁,確認勞動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