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紙質承兌匯票什麽時候停止使用?

紙質承兌匯票什麽時候停止使用?

法律分析:銀行票據承兌匯票不能撤銷。銀行承兌匯票被銀行承兌後,付款人是銀行,持票人直接要求承兌銀行還錢,而不是企業。票據承兌後,承兌人(即付款人)有責任在票據到期時無條件付款。同時,票據可以貼現給銀行,也可以流通轉讓。匯票到期前,付款人應當向開證行支付全部金額。票據到期後,銀行會隨票據從付款人賬戶轉賬到收款人或貼現銀行。

承兌匯票是指已被承兌的票據。即在交易活動中,賣方為了要求買方付款而簽發匯票,由付款人在票面上註明“承兌”字樣並簽名,以承認到期付款。付款人在承兌後成為匯票的承兌人。商業承兌匯票由買方承兌,銀行承兌匯票稱為銀行承兌匯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

第二條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票據活動。本法所稱票據,是指匯票、本票和支票。

第三條票據活動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 上一篇:知網論文的重復引用算不算重復率?
  • 下一篇: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離婚按揭房屋分割比例是多少?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