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重國籍的問題看似簡單,實則相當復雜。因為它不僅僅是壹個國家的內部事務,甚至是兩個國家的內部事務,還涉及到國家之間的出入境管理、領事保護權等壹系列問題。所以壹個國家對雙重國籍的管理,往往不是簡單的“承認”或者“不承認”。
事實上,除了明確承認雙重國籍和明確不承認雙重國籍,世界各國的國籍政策也都默認承認雙重國籍,或有條件承認,或在壹定範圍內承認,或不承認雙重國籍但承認雙重護照。
根據相關法律,申請加入中國國籍被批準的,將獲得中國國籍;經批準加入中國國籍的,不得保留其外國國籍。
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將自動喪失中國國籍。
如果放棄中國國籍的申請獲得批準,將失去中國國籍。
曾經擁有中國國籍的外國人,有正當理由可以申請恢復中國國籍;被批準恢復中國國籍的,不得保留其外國國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統壹的多民族國家,各族人民都具有中國國籍。
父母壹方或雙方是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國,具有中國國籍。
父母雙方或壹方是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國並具有中國國籍;但如果父母壹方或雙方是中國公民,並已在外國定居,出生時就有外國國籍,但不會有中國國籍。
父母無國籍或國籍不明,本人定居國內。我出生在中國,擁有中國國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第十六條申請加入、退出和恢復中國國籍,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公安部審批。批準的,公安部將頒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