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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死亡租賃合同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租賃合同中,承租人基於租賃合同對租賃物的使用權不屬於承租人個人合法財產。因此,承租人死亡時,租賃物的使用權不能視為繼承。因此,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死亡,租賃合同約定承租人死亡如何處理的,按照租賃協議執行;租賃合同沒有約定的,由於合同的相對性,合同壹方沒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關系終止。但《民法典》對房屋租賃合同有特殊規定,即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死亡的,承租人生前有* * *人與其共同居住或者* * *經營者的,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出租房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二條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死亡的,死亡前與其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經營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房屋。

第壹百二十二條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或者遺產性質不能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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