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安全法》共八章九十四條,分為總則、核設施安全、核材料和放射性廢物安全、核事故應急、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監督檢查、法律責任和附則。根據確保安全的方針,《核安全法》確立了嚴格的標準、嚴格的制度、嚴格的監督和嚴厲的懲罰。這四個“嚴”也成為這部法律的最大亮點。
發展核事業,必須保證核安全;為了確保核安全,我們必須完善核安全立法。核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事關國家和企業的利益,也與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環境利益密切相關。
《核安全法》作為國家安全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於保障核安全、應對核事故、保障公眾和從業人員健康安全、保護生態環境、促進我國核事業健康發展十分重要。
作為中國第壹部核安全法,新制定的核安全法貫徹了總體國家安全觀,建立了嚴格的核安全標準體系,為核能的持久安全和健康發展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