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誠交談——分歧很大,無法溝通;
交換了意見——會談有分歧,沒有達成協議;
充分交換了意見——雙方無法達成壹致,吵得很厲害;
雙方增進了了解——雙方分歧很大;
會談是有益的——雙方目標暫時相距甚遠,坐下來談就好;
我們有所保留——我們拒絕同意;
尊重——不完全同意。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外交主管機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務院的外交主管部門,負責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其他國家政府和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外交事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成立於1954年9月,其前身是1949年6月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
主要職責:
(壹)執行國家的外交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代表國家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利益,代表國家和政府處理外交事務,承辦黨和國家領導人與外國領導人的外交交往。
(二)調查研究國際形勢和國際關系中的全局性、戰略性問題,研究分析政治、經濟、文化、安全等領域外交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為黨中央、國務院制定外交戰略、方針和政策提出建議。
(三)按照總體外交布局,負責與有關單位就外經貿、經援、文化、軍援、軍貿、僑務、教育、科技、對外宣傳等重大問題進行協調,向黨中央、國務院報告並提出建議。
(四)起草外交工作領域的相關法律法規草案和政策規劃。
(五)在聯合國等多邊領域處理全球和地區安全以及政治、經濟、人權、社會、難民等外交事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