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號運營者未經許可,擅自將他人作品放在網絡上,讓不特定粉絲從其微信官方賬號獲取相應作品,侵犯了作品的信息網絡傳播權。
但著作權法也規定了壹些不構成侵權的情形,如轉載引用法律法規、時事新聞、引用他人文章供個人學習欣賞等。
擴展數據
版權是壹項重要的知識產權。加強對著作權人合法權益的保護,允許他人合理使用現有著作權人的作品,制止他人非法使用現有著作權人作品的侵權行為,是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課題,也是我國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
還有的明確了如何合理使用著作權人的作品。* * *有以下四種情況:
1.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支付報酬使用作品。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第壹款,合理使用情形12。
2.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使用作品,但要支付報酬。《著作權法》第23條、第33條第2款、第40條第3款、第43條第2款、第44條均有規定。
3.使用作品應當經著作權人同意,並支付報酬。《著作權法》第30條、第37條第1款、第40條、第43條、第46條都有規定。
4.鄰接權人使用演繹作品等特殊作品的,必須分別取得演繹作品著作權人和原作品著作權人的許可,並分別向上述兩個著作權人支付報酬。《著作權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七條第二款、第四十條第二款、第四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了具體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