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國家賠償法新標準:造成部分或者全部勞動能力喪失的,按照國家規定的勞動能力喪失程度和傷殘等級確定,最高不超過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20倍;造成死亡的,支付死亡賠償金和喪葬費,其總額為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20倍。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第三十四條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的,賠償額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壹)造成身體傷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護理費,並賠償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收入減少的每日賠償金按照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為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勞動能力喪失的,應當支付醫療費、護理費、殘疾人生活輔助器具費、康復費以及因殘疾增加的其他必要費用和繼續治療所必需的費用,並支付殘疾賠償金。傷殘賠償金根據國家規定的傷殘程度和傷殘等級確定,最高不超過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20倍。造成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還應當向其扶養的殘疾人支付生活費;
(三)造成死亡的,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其總額為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20倍。對死者生前扶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