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槍支管理機關發布的《關於買賣槍支如何定罪的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 * *槍支管理機關發布的《關於買賣槍支如何定罪的問題》。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法規定,生產、經營或者銷售

運輸槍支的,依照刑法第壹百壹十二條和全國人大

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嚴懲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分子

決定》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單位有前款行為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直接責任人員負責。

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第壹百壹十二條。

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條槍支制造企業和銷售企業依法劃定和確定

業,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壹的,對單位處以罰款。

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處罰。

法第壹百壹十二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公安機關可以追究責任。

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槍支制造許可證和槍支分銷許可證。

證書:

(壹)超過限額或者不按照規定的品種制造、經銷槍支的

分支;

(二)制造無號、重號、假號槍支的;

(三)私自銷售槍支或者在國內銷售為出口制造的槍支的。

分支。

第四十壹條違反本法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的,

應當依照刑法第壹百六十三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 上一篇:中國法律史上最後壹部封建法典是什麽?
  • 下一篇:重慶男子行竊後留下道歉紙條。該男子的行為觸犯了哪些法律?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