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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律師職稱申請條件

中級律師職稱的申請條件如下:

壹、政治和思想狀況

熱愛祖國,擁護黨的領導,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積極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法律服務。現任職務期間,年度考核合格或以上。

二、資格和資歷

1,碩士,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2年以上;取得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和四級律師資格,從事律師工作4年以上。

2.有相應的律師執業證書(律師工作證)。

第三,外語,計算機條件

1,掌握壹門外語。除符合免試條件者外,參加過職稱全國統壹外語考試,成績達到規定要求。

2、掌握計算機應用技術。除符合免試條件者外,參加過全國或省級計算機專業技術職稱考試,成績達到規定要求。

四、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條件取得四級律師資格後,辦理五件以上法律援助案件(提交律師事務所證明和承辦的法律援助案件清單),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中級法院(壹審、二審)審理的十起以上案件的主要代理律師或辯護人;

2.標的額3000萬元以上的非訴訟案件的主要參與人;

3.擔任10以上單位或5個以上大中型企業、機關單位的法律顧問;

4.擔任上市公司法律顧問或為擬在主板、創業板、新三板等區域性產權交易機構上市的企業提供專業法律服務;

5.承辦1起以上境外或3起以上境內涉外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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