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素質”主要考察教育思想、教育法律法規、教師職業道德、文化素養以及閱讀理解、語言表達、邏輯推理、信息處理等基本能力。
《教育知識與能力》主要考查中學教育、中學教學、中學生學習心理、中學德育、中學課程、中學生發展心理、中學生心理咨詢、中學班級管理、教師心理等方面的基本知識和原理。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主要考察中學相應學科的運用、設計、實施和評價能力。考試大綱根據學科特點制定,基本包括學科知識、教學設計、教學實施和教學評價。
申請教師資格考試的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具備從事教育教學的身體條件,符合申請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
3.申請初中教師資格的,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