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碩士(簡稱JM)是專業碩士學位之壹。自1996起,我國試點LLM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14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專業學位設置審批暫行辦法》設置。
法律碩士學位是具有特定法律專業背景的專業學位,主要為立法、司法、律師、公證、審判、檢察、監察和經濟管理、金融、行政執法和監察等部門和行業培養高層次法律專業人才和管理人才。
法律碩士和法律碩士是壹個層次的,培養方向不同,各有側重。法學碩士的培養目標是以教和學為導向,法學碩士是以應用和實踐為導向。
時代需要
隨著國家法治化進程的加快,全面依法治國成為國家發展建設的重要基石,政法等社會部門急需大量高層次應用型、復合型法律人才。法律碩士學位教育應運而生。
1996,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批準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吉林大學、西南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大學、武漢大學等8所高校招收首批LLM畢業生。
第二批中山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西北政法大學、南京大學、廈門大學等5所高校開始招收LL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