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範圍和目的:
為房地產權利人提供登記和認證服務。受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委托,承擔土地(含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房屋登記、林地登記等不動產登記發證具體工作和不動產交易管理事務性工作,承擔土地(含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
房屋登記、林地登記等不動產登記的信息化建設,承擔不動產交易和不動產登記檔案的整理、保管和利用,協助處理房屋權屬糾紛和信訪,調解土地權屬糾紛和合同糾紛,承擔相關行政訴訟的事務性工作。
改名的由來:
2065 438+0165438 2004年10月28日,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已向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農業部、國家林業局發送了關於調整國土資源部不動產登記中心等機構設置的批復文件。
中國土地礦產法律事務中心(國土資源部土地糾紛調解中心)經中央編辦批準更名為國土資源部不動產登記中心(國土資源部法律事務中心),主要負責支持不動產登記和國土資源法律事務相關的政策、業務和技術。
中央編辦將核銷中國土地礦產法律事務中心原自理經費編制,重新核定財政補助編制。
參考以上內容?重慶市人民政府-重慶江北不動產登記中心2018年度報告
參考以上內容?百度百科-國土資源部不動產登記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