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轉移需要以下程序:
1.買賣雙方身份證原件,買賣雙方均在場的,應提供加蓋公章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和授權委托書復印件;
2.機動車駕駛證;
3.機動車登記證書;
4.公車需要拍賣確認;
5.公車財政部門關於拍賣處置公務用車的批復;
6.機動車強制保險政策。
擴展數據
車輛轉移註意事項:
辦理二手車過戶時,賣家需要出具的手續包括:車主身份證、車輛登記證、車輛行駛證;如果是二手車經銷商,那麽經銷商要出具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和公章。買家需要出具的文件包括:身份證,外地購車者還需要居住證。
買賣雙方攜帶上述所有文件,到車管所辦理手續,簽訂買賣合同。首先,有些二手車按照規定是不允許過戶的,比如已經達到使用年限的車輛,沒有參加年審或者年審不合格的車輛,以及在家中使用時間不足三個月的車輛,所以消費者在交易前要搞清楚這些。
其次,就是二手車的保險問題。部分車主回購二手車後未及時變更保險合同或續保,導致事故發生後理賠困難,與原車主或保險公司產生糾紛。為了避免這樣的情況,在進行交易時,也要特別註意汽車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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