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企業破產法,職工可以獲得以下補償:
1.公司所欠勞動者的工資、醫療、傷殘津貼和撫恤費用。工資壹般應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基金、津貼和補貼,但非勞動性收入和勞動保護費用不在工資範圍內。如果是公司高管,工資按照企業職工平均工資計算。醫療和傷殘福利是職工在就業期間根據醫療保障制度應享受的社會保障待遇或在工作期間因工傷事故應獲得的福利。撫恤費是職工家屬因工傷亡後應享受的撫恤金。
2.公司欠職工的基本養老和醫療保險費用要計入妳的個人賬戶。如果公司資產負債率高,還可以獲得其他應計入社會統籌賬戶的費用,但從破產實踐來看,計入社會統籌賬戶的費用壹般是得不到的(因為社會統籌保險在破產法中是清算順序的第二位)。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勞動者的賠償金。具體包括: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支付的賠償金;扣發或者拖欠工資應當支付的賠償金;因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支付的賠償金;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的其他賠償。上述賠償限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賠償,地方性法規、規章規定支付給勞動者的賠償不享有優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