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負責開展全市就業指導業務,組織創業項目開發和管理並提供相關綜合服務。統籌指導就業和再就業相關培訓業務。負責勞動就業數據信息的統計分析和勞動就業信息網絡的規劃管理。開展就業和再就業調查研究。
(三)負責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及相關政策措施的落實。負責珠海市外來務工人員就業的服務和管理。
(四)負責職業介紹機構、珠海市對外勞務服務機構和跨省勞務合作的管理和服務。負責勞務派遣業務的資質認定和管理。負責對口勞務扶貧(如省內揭西、五華,重慶巫山、巫溪、奉節)和勞務合作。
(五)負責全市用人單位勞動就業業務的統籌規劃和管理。負責就業申報、招聘和招聘廣告的審批。為企業和個人提供勞動保障代理服務。負責調配、“農民”招聘、市外城鎮招聘及政策性安置(如軍嫂安置、歸僑、省屬煤礦富余人員、三峽移民、退役運動員等。).
(六)負責外國人和臺、港、澳人員在珠海的就業服務和管理。負責珠海境外企業聘用中國員工的管理。負責獨資企業聘用中國員工的管理。
此外,與勞動監察、勞動仲裁等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及時處理和協調勞動者集體上訪、罷工等突發事件,以及壹般性投訴和勞動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