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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道堵塞,二樓改為獨立管道,三樓進水。責任怎麽區分?

《物權法》對下水管道有相應的規定,下水管道主管是公共下水管道堵塞,物業有責任。住戶管理是指居民家中管道部分堵塞,應由業主自行負責。

另外,私自改動下水管道是違法的:

根據《物權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房地產權利人利用相鄰房地產進行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道等活動的。,他應盡力避免對相鄰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造成損害的,應當賠償。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獲得支持。

老小區的管道堵塞問題,屬於業主自己的管道問題。業主應該及時維修管道,私自更換自家管道汙染小區,屬於侵權違法行為。

擴展數據:

公共下水管道屬於公共設施,堵塞了,物業負責疏通,而業主家裏的管道問題,要業主自己修。業主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

對隨意傾倒垃圾、排放汙染物或者噪聲、違章飼養動物、違章搭建、占用通道、拒交物業費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有權依照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要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險、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業主對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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