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本市購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
2.主貸款人及配偶無其他公積金貸款債務及還款業務;
3.辦理貸款業務的銀行有還貸業務,申請對象可以是主貸款人、主貸款人配偶、主貸款人直系血親。
償還公積金貸款的方式:
1.壹次性還款方式:提取住房公積金余額壹次性償還貸款余額,重新計算每月還款額,繼續按月還款的方式。必須優先償還公積金貸款本金,公積金貸款結清,商貸本金自動償還;
2.月還款法:每月從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直接提取當月住房貸款本息的方法,每月可提取,余額不足時應及時補足。提取住房公積金也可用於償還商業貸款。當每月公積金余額充足時,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壹起還。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發放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準予貸款的,受委托銀行應當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