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具體可貸額度根據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和住房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標準、所購住房狀況和價格、個人還款能力和信用狀況等綜合確定。
3.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足的,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組合貸款中商業貸款的期限、擔保方式、還款方式應與公積金貸款壹致。
4.20111 10月起,職工住房公積金可貸額度按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月平均余額計算,計算結果四舍五入至千位。計算結果高於50萬元的,確定為50萬元,低於15萬元的。貸款申請人申請公積金貸款時,以申請人名下住房套數最多的家庭和申請人所屬家庭為基數計算住房套數。最後,現有住房套數由貸款申請人家庭(家庭成員包括夫妻雙方和未成年子女)住房套數最多的家庭確定。
法律依據:《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第三條借款人是指符合《辦法》規定的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職工。同壹筆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不得超過兩個。有兩個借款人的,借款人應當是配偶,或者付款人與購買人的直系親屬不是兩代以內同壹人的,應當是配偶或者兩代以內直系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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