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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住酒店和東西被偷有關的法律問題。

就妳而言,具體的侵權人(小偷)會賠償。如果警察抓不到小偷,酒店將承擔連帶或補充賠償(因為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因為妳沒有鎖門,對方有權主張減輕賠償責任(現行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各自的過錯責任比例)。雙方協商未達成賠償協議的,壹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裁決或判決。

適用的法律是《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

第二十六條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

第二十八條損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三十七條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管理人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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