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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假的意義

法律主觀性:

住院期間不需要請假,損失的時間可以用出院小結證明。勞動者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用人單位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但過失辭退除外。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或者由用人單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無過錯予以辭退。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 *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壹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壹)從事接觸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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