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私信。當噪音擾民時,首先找到噪音來源,找到責任人進行有效溝通,協商處理;
2.向物業求助。如果溝通不成,可以尋求小區物業的協調,但需要提前找到實質性的證據;
3.撥打投訴電話。如果物業不作為,可以打電話到環保部門投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汙染防治法》第六十四條
禁止在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使用高音廣播喇叭,但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緊急情況和特殊情況除外。
在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或者開展娛樂、健身等活動,應當遵守公共場所經營者關於活動區域、時段和音量的規定,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聲汙染;不得違規使用音響設備產生過大音量。
公共場所的管理者應當合理規定娛樂、健身等活動的區域、時間和音量,可以采取設置噪聲自動監測和顯示設施等措施加強管理。
白天樓上的噪音是否擾民?
1,時間控制在工作日上午8點到12點,下午2點到6點,不擾民;
2.如果裝修在非工作日或者中午12:00-2:00進行,屬於擾民,投訴可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