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版權保護的期限如下:
(1)作者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
(2)公民作品發表權和作品財產權的保護期限為終身和作者死亡後50年;
(三)電影作品或者以類似電影制作方法創作的作品發表權的保護期為五十年,但創作完成後五十年內未發表的,不再保護。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
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
第二十三條
自然人的作品,發表權和本法第十條第壹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作者生前及其死亡後五十年,截止於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個巖石租賃年的65438+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時間為最後壹個死亡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65438+2月31。
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享有著作權(除署名權)的作品,其發表權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於正面作品創作完成後的第五十年,即65438+2月31;本法第十條第壹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五十年的65438+2月31日。但是,如果作品在創作完成後五十年內沒有發表,本法將不再保護。
音像作品,發表權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於作品創作完成後第五十年的65438+2月31日;本法第十條第壹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五十年的65438+2月31日。但是,如果作品在創作後五十年內沒有發表,本法將不再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