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兩種方法,壹種是點設置中的表格功能可以機解包,另壹種是選擇要拆分的表格,鼠標右鍵,然後會有顯示解包。
分機:1。通過郵件詢問短信。
2.信函問詢法是指審計人員根據審計的具體需要,設計設定格式的信函,發送給相關單位和人員,並根據對方的回答獲取相關信息,或者對某些問題進行確認的壹種問詢方法。在每壹個審計過程中,很多審計事項的最終審計都依賴於被審計單位之外的其他相關方,比如應收賬款、應付賬款是否真實,這些在被審計單位的賬面上可能無懈可擊,實際上根本不存在。而是被審計單位編造債權債務來達到某種目的。但實際情況是怎樣的,需要債務人和債權人的書面證明,或者審計人員直接查看他們的賬目,或者當面詢問對方。
3.但對於所有需要向被審計單位以外的其他方獲取證明材料的審計事項,如果全部由審計人員親自到對方所在地進行核實和收集,壹般很難核實和收集證據。因為核查取證所需的人力財力往往很大,壹般難以承受。事實上,只要對方肯定存在,不存在與被審計單位串通舞弊的可能,且雙方不存在強烈的依賴性,對方按審計人員要求回復的信函的證據效用與審計人員親自獲取的證據材料的證據效用是等同的。所以在審計的過程中經常會用到函詢,對於壹些問題的確認是極其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