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委進行合同備案的材料有:如果是總承包商,加蓋公章的備案表、公司資質、項目經理證、總承包合同復印件等。如果是監理公司,需要在備案表上加蓋公章、公司資質、監理工程師證書等。如果是分包商,需要在備案表上加蓋公章、公司資質、項目經理證、分包合同原件等。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七條建設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但是,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項目除外。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已經批準開工報告的建設項目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第三十四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監理範圍內承擔工程監理業務。工程監理單位應當根據建設單位的委托,客觀、公正地執行監理任務。工程監理單位與被監理工程的承包商、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供應商不得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益關系。工程監理單位不得轉讓工程監理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