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職能;
組織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的職能;
提供社會公共服務的職能。
2.宗旨:為人民服務
原則:對人民負責
3, 1.堅持為人民服務的工作態度。
2.堅持務實的工作作風。
3.堅持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工作方法。
4.含義:是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法律規定的職權範圍內,依據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權限,管理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科技等社會事務的活動。
要求:
1)提高政府立法質量是有效推進依法行政的前提;
2)嚴格行政執法是依法行政的關鍵;
3)加強行政執法監督是有效推進依法行政的保證;
4)加強對依法行政的領導。
意義
人民視角:有利於保障人民的權利和自由。
政府視角:有利於加強廉政建設,保證政府及其工作人員不變質,增強政府權威,有利於防範。
行政權力的缺失和濫用,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社會影響:有利於帶動全社會尊重、遵守、維護法律,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
怎麽做
加強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質量,嚴格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建立權責明確的執法體系,確保行政權力依法授予、規範行使和有效監督;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推進嚴格、公正、文明執法,不斷提高執法能力和水平;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努力形成行為規範、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
5、關鍵
建立健全制約和監督機制。
如果妳滿意,請接受它。謝謝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