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發明得到有效保護。發明人為其發明申請專利,專利局依法將其發明向社會公開,授予專利權,給予發明人在壹定期限內對其發明的專有權,並將其發明作為財產權予以法律保護;
第二,它可以鼓勵公民。法人從事發明創造的積極性,充分發揮全民族的聰明才智,促進國家科學技術的迅速發展;
三是有利於發明的推廣應用,促進先進科學技術盡快轉化為生產力,促進國民經濟的發展;
第四,促進發明技術向全社會的宣傳和傳播,避免同壹技術的重復研發,有利於促進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條本法所稱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結構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新的實用技術方案。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組合以及色彩、形狀、圖案的組合的全部或者部分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