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轉讓主要是在轉讓人和受讓人之間完成的,但由於合同轉讓往往涉及原合同另壹方第三人的利益,法律要求義務轉讓應當取得原合同權利人的同意,權利轉讓應當及時通知原合同義務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
債權人可以將其全部或者部分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除外:
(壹)根據債權的性質不得轉讓;
(二)根據當事人的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法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貨幣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該款債權不可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