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終止親子關系的唯壹合法方式是將未成年子女交給他人收養,但收養也有嚴格的條件。根據相關規定,自收養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的親子關系成立,生父母與生子女之間的親子關系終止。收養最重要的條件是被收養人必須是未成年人。也就是說,如果孩子已經成年,就沒有被收養的可能了。換句話說,成年後很難斷絕父子關系。在婚姻家庭中,法律和道德是壹致的。贍養父母是孩子天生的責任。有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承擔父母的日常生活費。不承擔撫養義務的成年子女,可能會受到法律的追究和道德的譴責。親生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系在法律上是不能斷絕的。斷絕親子關系只是個人行為,不受法律保護。如果想和父親斷絕父女關系,可以協商。但是,通過這種協商形成的協議可能是非法的,沒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4條* * *父母子女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滅。離婚後,孩子還是父母雙方的孩子,不管是不是父母直接撫養。離婚後,父母仍有權利和義務撫養、教育和保護子女。離婚後,不滿兩歲的子女由母親直接撫養。對於已滿二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未能就撫養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本著對未成年子女最有利的原則判決。年滿八周歲的兒童應當尊重他們的真實意願。